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提高律师和检察官的办案技能,增强相互联系和沟通。 2008年4月25日,本所郑其银律师及谢玲律师、吴青松(实习)律师应南部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为县检察院全院干警举办《法学讲座》暨法律实务研讨并互动交流。讲座中郑律师以《证据意识》及《检察官的证据意识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为题对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现状与未来进行了分析。
在近3个小时的讲座中,郑律师就部分检察官的证据意识缺陷及成因,结合国内外经典案例,分析了实践当中检察官对证据的真实性审查不够且不注重证据收集程序;只注重对有罪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不注重对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对重大恶性案件和群发性案件的证据要求不严,重打击、轻保护等现象。指出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上述缺憾,是我国特定的文化传统和现实背景所决定的。同时,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揭示了我国缺乏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当前办案人员证据意识缺憾的根源。
《讲座》结束后,郑律师与检察官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对检察官提出的实践中遇到许多疑难问题,郑律师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与解答。就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如何排除非法证据、辩护人是否有权提出精神病鉴定申请、隐蔽作证等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的前沿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对检察官如何应对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
郑律师精辟务实而又生动的讲座内容,毫无保留的经验之谈,赢得了全体检察官的一致好评与赞赏。纷纷表示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努力!
电话/传真:0817-8117777
邮箱:huibolawyer@126.com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23F
Copyright © 2019 蜀ICP备19018250号-1